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公布 我省五所学校榜上有名

    浏览:158次 [日期:2008-6-30 17:41:21] [字体: ]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公布 我省五所学校榜上有名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的通知》(教政法厅〔2005〕2号),公布了全国158所“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其中我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湛江师范学院、深圳外国语学校、珠海市第一中学、广州华美英语实验学校等5所学校名列其中。
        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法治示范校,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是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是完成新时期教育工作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全面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对于促进教育观念创新,完善学校管理的法律和制度,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推进依法治校,2003年7月教育部出台《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依法治校作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推进教育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为树立依法治校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依法治校先进经验,教育部办公厅于2003年11月发出《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教育部从2005年初开始,按照评选的规定,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材料严格审查,并实地考察了部分候选学校,听取了各方的意见,历时一年之后确定了“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作为 “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这些学校都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长期贯彻依法治校理念,具有完善的法治体系和制度规范,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较高,具有示范意义,值得推广和学习。
        我省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2004年3月,省教育厅结合实际制定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明确要求。2004年11月,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省教育厅选取了有典型意义的5所学校推荐给教育部,我省的推荐充分体现了“重在示范性,兼顾代表性”的精神,所推荐的5所学校在依法治校方面确实基础较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并各具特色,可以代表我省同级同类学校较高水平,能够起到示范性、先导性的作用。
        这次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选和名单公布,将有力推进全国各地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工作。我省将适时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总结会议,在认真总结、推广示范校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深入、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贯彻依法治校理念,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构建法治、民主、和谐育人环境,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厅法规处
    2006-01-19
    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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