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咨询专家聘请暨座谈会在广州举行

    浏览:99次 [日期:2008-6-30 17:41:21] [字体: ]
    广东省教育厅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咨询专家聘请暨座谈会在广州举行

    6月16日上午,省教育厅在广州举行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咨询专家聘请暨座谈会。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文传道代表省教育厅向各位咨询专家颁发了聘书,并受罗伟其厅长委托,代表省教育厅作了讲话。省教育厅有关行政处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专家就解决当前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如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问题、基础教育择校问题、公办改制学校的规范和发展问题、规范学校办学行为问题、各级各类学校入学制度改革问题等积极建言献策。
        文传道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当前,在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大背景下,省教育厅决定建立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咨询专家队伍,实行重大教育政策制订和教育立法的专家咨询制度,是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重要体现;是推进教育行政决策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群策群力,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长期需要。
        文传道同志在介绍当前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以及近几年省委、省政府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举措及省教育厅今年的工作重点后指出,当前是改革的关键期、矛盾的凸现期、发展的机遇期,也是教育领域新矛盾、新问题层出不穷的转折期、敏感期。要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任重道远。由于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和保障性作用,在当前机遇与挑战并存、新矛盾新问题不断的大发展时期,做好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教育发展全局,重视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坚持理性思考,才能更好地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只有健全教育法制体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才能更好地保障教育健康发展。近几年来的实践反复证明,凡是政策措施对头、法制保障得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就能达到预期目的。因而我们任何时候都要十分重视卓有成效的教育政策研究和科学民主的教育法制建设工作。为此,他提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的四点要求。
        1.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邓小平理论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就要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关于“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教育方针,培养‘四有’新人”、“教师是培养合格人才的关键”、“各级领导都要重视教育,全社会都要支持教育”等重要论断,与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坚持党的先进性、坚持执政为民,紧密联系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实际,直面教育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教育事业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改革和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首先要求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要特别注重促进教育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整个教育事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特别注重促进教育区域协调发展,突出解决欠发达地区和农村教育发展落后问题,不断缩短区域间、城乡间教育发展差距;特别注重促进教育内部协调发展,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布局、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提升教育整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特别注重促进教育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扩大教育规模,提高教育质量,实行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3.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必须定位于为整个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舆论环境。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因此,必须以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要求,深刻领会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全面了解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现代化建设对教育在人才保证、智力支持、科技支撑方面的要求,深切把握我省及各地教育事业的现状和趋势,努力率先学习、率先调查、率先思考,加强教育战略研究和政策调研,建立健全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体系和普法、执法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先导作用和法律的保障作用。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使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乃至全社会所了解,促进社会各界更好地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4.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必须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和规范作用,影响广泛而深远,因而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追求针对性、创新性、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操作性。坚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部门,以及各市县有关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的关心和支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集思广益,认真倾听专家学者的真知灼见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在调查研究和吸取各方面意见中形成政策思路和法制着力点,实现政策形成和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使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发挥最大效力。因此,教育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工作不只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情,更不仅仅是我厅政策法制机构的事情,而是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关心、参与和支持。只有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群策群力提高教育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水平,共谋发展大计,才能更有效破解教育改革中的难题,更好赢得发展的机遇,推进教育事业不断开创新局面。
        文传道同志在讲话中表示,今后,省教育厅将定期和不定期地就我省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发挥专家的作用。一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就我省具前瞻性、战略性的教育改革和发展问题咨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动态,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意见,就解决我省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教育政策的出台征求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三是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就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和教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订,以及有关教育法律问题的解决咨询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委托专家承担有关教育法规、规章的起草工作;四是委托专家开展一些教育政策和法制调查研究,完成调研课题;五是请专家重视教育舆情研究,受委托以专家个人身份向媒体发表意见,以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正确理解有关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除此之外,各位专家也可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包括立足本职岗位,从专业的角度,研究教育舆情,主动提出建议;利用课堂教学、专题讲座、传媒,深入宣传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战略、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新成就、教育工作的新举措,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成才观、职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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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厅法规处
    2006-06-19
    中专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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